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开发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全面落实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取得初步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为民宗旨意识,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开发区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近年来法院的重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党小组会以及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保证全院干警对这项重点工作任务入心入脑。制定《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将优化营商环境与“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干警司法服务意识。
(二)提高民商事审判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三年来,全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573件。一是妥善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3505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公平,树立诚信原则,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二是妥善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债券等金融类案件634件,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金融司法支持。三是妥善审结涉外案件,营造了更加开放的司法环境。
二、着力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尺度统一,提高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出台统一裁判尺度,明确同类案件处理标准,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发挥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严把审判质量关;推行法官会议、类案检索制度,为法官办案提供参考,促进司法尺度统一。
三、着力缩短办案周期,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实现网上立案24小时“不打烊”;推行“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司法确认,有效激发诉讼程序效能。
四、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全力推进河北电子法院和手机端移动微法院两个在线诉讼平台的应用,从立案、缴费、提交材料、庭审等全部诉讼流程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为人民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五、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战果,维护群众胜诉权。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提升协调联动和财产查控能力,将阿里巴巴财富通等纳入查控范围;与廊坊交警支队签订协议引入车辆查封系统,出台《关于法院与车辆管理所建立“警法服务站”实施办法》,提高案件执行质效;与税务部门积极沟通建立“司法拍卖联审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办法)》,破解司法拍卖执行难题;强化执行措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活动,维护当事人胜诉权;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与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拒执罪协作机制的规定》,在行业准入、生活消费、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三年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08起,限制高消费1626起,拘传43人,拘留19人,推动形成了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三)发挥司法职能,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依法保护产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国有与民营、外资与内资、大企业与个体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既保护财产权,也保护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既注重实体权利的保护,也注重程序权利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二、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制定了《关于构建政府与法院常态化统一协调机制推进企业破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我院于2020年10月15日裁定受理对廊坊中油华宇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查明,若对债务人廊坊中油华宇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不足以全额清偿各项债权。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我院调整工作思路,变破产清算为破产重整。我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到税务机关沟通、函商,最后,税务机关出具了相关说明,增强了投资人的投资信心,2021年8月4日投资款已全款到账,由破产清算到重整成功,取得良好了的社会效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
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组织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街等活动,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次,由院领导带队前往立邦、荣盛及润泽科技等辖区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络;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3次,法官们走进小马坊、南营村以及御禾培训基地,结合群众身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组织“法院开放日”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大学生等走进法院,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接受各界监督,扩大社会认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司法服务保障的精准性仍需加强。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发展的措施大多还停留在诉讼层面,对如何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措施还不够有力。
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的普法和宣传还不到位,深度挖掘不够。对于辖区企业在生产运营状况、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开展更多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举措
要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到中央、省市委、开发区工委的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一要准确把握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向开发区工委、管委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及诉讼便利化、透明化程度,助力开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新环境。
二要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辖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企业破产和相关执行案件,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努力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贯彻竞争中性原则,维护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尽量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严格遵循金融规律和审判规律,依法审理各类借贷、债券、证券等案件,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要进一步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效。要切实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民商事案件多元解纷、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尊重群众差异化司法需求。提升互联网+政法服务水平,加强网上立案和电子送达工作,减轻群众诉累,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格审限管理,让审理进程再提速。
四要完善服务企业发展的制度机制,积极向区内企业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实质保护原则,积极开展“访企问需、服务发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加强与区内企业的沟通联络,通过加大与企业沟通对接力度,建立完善联系服务企业的制度机制,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要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办理破产案件上取得新突破。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快简易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加大破产重整制度运用力度,推进办理破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继续完善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降低市场救助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六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防范排查化解法律经营风险,向企业及员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