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全省法院法官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河北省法官入额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省级统筹,严格标准,科学配置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员额资源,择优遴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法官。
二、遴选对象及方式
(一)遴选对象
符合在本院入额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方式
按照笔试、考核并由省法官遴选委员会面试审议通过后遴选入额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虑员额法官人均办案工作量、近期拟退休法官人数等因素,按照不高于员额法官空缺数30%的比例推荐递补人选。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在下一次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启动前,因法官员额产生空缺的法院,可直接从递补人选中推荐拟入额人选,按程序报省法院审批后办理任职手续。未能递补入额的人选,在下次法官入额遴选时,按照与其他人员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参加遴选。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参加法官入额遴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任职条件;
2.具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并具有公务员身份;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
4.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部门五年以上的,需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一年;
5.放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基层法院,以及在2019年10月1日以前,即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实施前,已经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具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参加入额遴选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6.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实施前,曾经法定程序任命过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人员,在参加入额遴选时,不受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五、第七项关于法官任职条件的限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
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处于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或工作绩效偏低的;
4.离开工作岗位出国学习或国内参加脱产学习(接受学历教育)一年以上,尚未返回工作岗位的;
5.近三年来,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具有《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相关回避情形的;
8.按照《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退出员额后尚在限制入额期限内的;
9.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条件涉及的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遴选程序
(一)确定遴选员额职数
根据本院法官员额空缺数(截止2023年6月30日)、符合入额资格条件的未入额人员情况及审判工作需要,提出本院本次遴选拟使用法官员额计划。递补人选数一般不高于本院2023年12月31日前法官员额空缺数的30%。
法院领导班子未配齐的,确定遴选员额职数时应充分考虑领导职数空缺情况,适当预留员额职数。
高、中级法院符合初任法官条件的人员到辖区下级法院入额,如调入法院没有员额职数空缺的,所需员额职数可以通过动态调整的方式解决,员额职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法院入额遴选实施方案和我院实际制定具体的遴选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遴选法官的条件不得放宽,程序不得简化,方案报上一级法院备案审查后实施。上报时间:2023年6月12日前。
要科学合理设置遴选条件、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分值权重,确保遴选方案符合员额制改革政策规定,切实把参与办案多、质量效果好的优秀人员选入员额;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人员入额。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6月16日。政治处组织本院干警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XX市法院系统法官入额遴选报名表》(附件2),确定参加笔试的专业类别。6月20日前将参加各类专业考试汇总人数报市法院,上报后不得任意修改。
政治处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参加遴选人员进行审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公务员身份、廉洁自律、任职回避情况后,提出初步建议,由所在法院党组研究,制作参加遴选人员花名册,在本院进行公示。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笔试
笔试由省法院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答题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侧重于审判实务。试卷区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专业类别,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准考证号由省法院统一编定,遴选法院制发。
(五)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民主测评、领导班子评价和业绩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领导班子评价分值30分,主要针对政治、廉政、作风等方面。业绩考核分值70分,以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承担工作为基本依据,内容主要包括:
(1)任职资历,一般包括从事法律工作时间、任现职务和职级等内容;
(2)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情况;
(3)近五年以来获奖情况和调研成果;
(4)近三年工作业绩,主要包括辅助办案工作量和综合业绩,工作业绩考核分值应占相对较高的权重。
考核可在报名资格审查后进行,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的具体时间和操作规程等,结合本院实际确定。所有考核对象的考核情况,均应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考核工作于2023年7月7日前完成。
(六)研究提出拟入额人选
院党组按照考试成绩30%加考核成绩70%确定综合成绩并排名,提出推荐拟入额法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群众反映,层报省法院;群众反映不符合入额条件的,由本单位党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认为可以入额的,将群众反映、本单位调查情况和党组意见等材料一同层报省法院;对群众反映问题未做出结论的,暂停入额。
(七)初步审查
法院根据本院公示的拟入额候选人名单制作《拟入额法官候选人审核表》(附件4)、《拟入额法官候选人名册》(附件5),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干部任免表、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近5年违纪处分情况证明等)。
(八)专业审查
省法院法官入额遴选办公室初审完毕后,提请省法官遴选委员会进行面试审议,初步确定入额和递补人选。
(九)决定人选
对通过审议的人选名单在省法院内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其他影响任职情形的,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后,通知相关法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十)人大任命
对遴选入额的法官,原任审判员职务的,不再重新提请任命;未经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判员职务的,按法定程序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附件:1.XX市法院系统法官员额职数核定表
2.2023年度XX市法院系统法官入额遴选报名表
3.2023年度法官入额遴选报名人员名册
4.2023年度XX市法院系统拟入额法官基本情况表
5.2023年度法官入额遴选面试审议推荐人选名册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XX市法院系统法官员额职数核定表
人民法院(盖章) 年 月 日填报
序号 | 单位 | 政法编制数 | 核定员额职数 | 员额职数占政法编制比例 | 现法官员额空缺数(拟直接入额数) | 2023年12月31日前法官员额空缺数 | 拟递补入额数 | 到基层法院任职入额人数 | 备注 |
合计 | |||||||||
说明 | 1.现法官员额空缺数(拟直接入额数)统计时间截止6月30日;2.2023年12月31日前法官员额空缺数包括现法官员额空缺数和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法官退休产生的员额空缺数;3.拟递补入额数一般不高于本院2023年12月31日前法官员额空缺数的30%。 |
附件2
2023年度XX市法院系统法官入额遴选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身体 | |||||
参加工 作时间 | 政治 | 入党 | |||||
学历 | 全日制 教 育 | 例:大学 法学学士学位 | 毕业院校 | ||||
在 职 教 育 | 例:研究生 法学硕士学位 | 毕业院校 | |||||
现任职务及时间 | 现职级及时间 | ||||||
首任法律职务及时间 | 现任法律职务及批准文号 | ||||||
进入法院 工作时间 | 法律职业 资格证号 | ||||||
学习和 工作经历 | 从高中入学开始,逐条填写(部队转业干部从入伍开始填写),例: 1998.09—2001.07 XX市XX中学高中部学生 2001.07—2005.07 XX大学法学院学生 2005.07—2008.07 XX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2008.07—2008.11 待业 2008.11—2009.11 XX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2009.11—2010.12 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科员、书记员 (2010年5月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2010.12—2018.12 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科员、助理审判员 2018.12— 现在 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 ||||||
近三年度考核情况 | |||||||
奖惩 情况 | |||||||
任职 回避 情况 | |||||||
本人 承诺 |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法官遴选。遴选入额后,保证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案件,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立足岗位安心办案。办案数量、质效未达到考核要求,完不成办案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自愿退出法官员额。
签名: 年 月 日 | ||||||
审查 意见 | 基层法院党组意见 | 中级法院党组意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河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制
2023年度法官入额遴选报名人员名册
人民法院(盖章) 年 月 日填报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历学位及专业 | 现任职务 及时间 | 现职级 及时间 | 法律职业资格 证书类型及编号 | 近三年度 考核情况 | |
全日制教育 | 在职教育 | ||||||||||
河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