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廊坊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海河同志为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在接受常委会的任命后,张海河同志表示:一是立足大局、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认真履职、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理念,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三是精诚团结、打造过硬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各项要求,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努力提升法院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四是修身尚学、提高工作本领。不断提高把握大局能力、领导管理水平、分析决策能力,提升政治理论、法律理论、司法实务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五是勤政廉政、锤炼过硬作风。知敬畏、存戒惧,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恪守党纪党规,做到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