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部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与“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

4月20日上午,为落实上级法院下发的活动补充通知,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推进教育整治工作的开展,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河同志主持召开,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警示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活动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卫彦明院长2020年3月5日《在深刻汲取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张海河同志强调要高度重视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二者相结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将教育整改落到实处,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各庭室要如实提供情况,纪检部门要对上报的情况及数据审核把关,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

三要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根据本方案精神,从实际出发,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整治活动开展的检查指导,认真做好活动安排,全面协调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确保“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落实落地。

四要结合整治,强化宣传。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对“三个规定”内容和整治活动意义的宣传力度,在法院内部和外部营造自觉执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

五要统筹兼顾,两手齐抓。将警示教育与“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到一起,兼顾审判管理、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经常性工作,科学统筹,融合推进,进一步健全司法权利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更具监督制约力度的制度建设,确保司法权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