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积极为困难当事人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

近日,廊坊开发区法院为困难当事人李某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八万元已发放到位,当事人收到救助金后连连对法官道谢,眼里满是藏不住的泪水。

2017年4月,当事人李某与被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某身上多处粉碎性骨折及韧带损伤,经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法院于2018年10月判处被告赔偿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动履行,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也因被告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执行程序。

自事故发生至今已经过了三年多的时间,李某在事故中受伤严重至今未痊愈,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住院期间所花费用大部分是向亲戚所借,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了解到李某的困境,为缓解其生活实际困难,开发区法院经审查确认李某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应条件,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最终为其申请到八万元的救助金。

向困难当事人伸出援手,维护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帮助其渡过难关,是法院的职责所在。今年开发区法院已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累计28万元,法院将会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