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8月30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河亲执法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某某寻衅滋事一案。 此次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展示法官形象,树立司法权威,引领院长办案新常态。
开庭审理前,张海河院长认真阅读了案件卷宗材料,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与合议庭成员研判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张海河院长以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地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充分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各个庭审环节。同时针对犯罪事实部分,认真核对,查明事实;针对量刑部分,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仔细审理法定从重、从轻情节。整个庭审环环相扣、有序推进,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规范高效,让旁听人员切实感受到了法庭审判的庄严肃穆,为全体员额法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目前该案已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某为发泄不满情绪,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朱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为了全面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作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张海河院长带头履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示范引领、带头办案”,充分发挥了“领头雁”的效应,在法官中起到言传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进一步督促法院全体干警积极学习审判执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审判执行技能,营造了重学习、提质量、保公正的良好氛围,并以务实、规范、高效的司法作风引领全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同时带头践行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新要求,增强了法院干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司法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一直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将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带头承办案情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今年以来院庭长审执结案件占全院结案数的100%。通过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使院庭长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指导、管理审判工作,全方位、多层面的促进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的稳步提升,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向优向好发展。